盗版岩与酒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452|回复: 3

关于“青岛9·18二龙山攀登事故”的简要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2-2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hink Simulation
关于“青岛9·18二龙山攀登事故”的简要说明

竹竿大爷意外离世是国内攀登圈重大不幸事件,是青岛攀岩社区乃至国内攀登社区的重大损失,亦是KOLON中国登山学校的一次严重事故。出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未有任何主体公开发布该事故的全面报告。据了解,学校所属公司已将善后事务交由集团法务律师处理。

自事故发生后,引起攀登社区高度关注。由于事故关键节点缺失直接目击人员,亲历者了解的事故信息也都呈碎片化,一时难以还原事故的全部细节,导致事故发生后很长时间内无法出具事故报告或说明。在此期间,岩友老聂专程赶到青岛、南通走访相关现场亲历者,收集、整理资料;Griff专程来到青岛,与青岛岩友Ben一起核察发生事故的线路;何川走访了相关现场亲历者,进行访谈、收集整理资料;原学校的一些讲师积极沟通相关亲历者并整理资料,讲师文献重回事故现场检查线路,口述事发当日细节。经过几个月来的努力,通过见面走访、网络访谈事故现场亲历者,收集多位亲历者提供的细节碎片,大家将其汇总整理写成《青岛9·18二龙山攀登事故情况还原记录》一文,并已发送给竹竿家属、校方(所属公司)和文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经各方知情或同意,待家属确认合适的发布时机,拟将《还原记录》全文发布于盗版岩与酒网站。

收集、整理撰写《还原记录》,既是告慰竹竿,也是同为攀登爱好者尽的一份责任,一份沉痛的自省。通过目前收集到的信息对事故进行复盘推演,尚不能还原事故的全部细节,亦不能完全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部分操作细节。我们本着探寻真相原由的精神,希望能够竭尽全力真实地记录和客观地还原事故。

作为青岛攀岩基金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的竹竿,在推动青岛攀登社区建设以及与全国各地攀登者的交流上做出过很多贡献。事故发生后,包括北京、上海、阳朔、山东等地一百多名岩友赶赴青岛参加竹竿的追悼会。岩友Tony和Rocker帮助竹竿家属料理后事,是家属沟通外界传递信息的桥梁。竹竿家属委托Rocker处理赔偿事宜,Rocker已多次与校方所属集团交涉赔偿事宜,从Rocker处了解到家属的赔偿诉求与集团提出的抚恤方案在性质和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从2018年10月18日最后一次联系后,KOLON方面再无回应,竹竿的家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

在此事故中,竹竿用自己生命承担了最为严重的后果,家属、子女承受着失去至亲的悲痛。岩友们也都用不同的方式鞭策、推动事故的还原。我们都盼望有一个合理的赔偿(或补偿),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次事故对于当时在场的亲历者来说也是一次严重的心理冲击。虽与失去亲人的竹竿家属无可比拟,但直击事故对亲历者的心理创伤也不可忽视。在我们联系访谈事故亲历者的过程中,同样感受到了他们的痛苦。

如何面对事故,同样也反映一个攀登社区和攀登者的成熟度,希望外界能给予一定的时空,有利于事故亲历者抚平创伤,帮助有严重回避情绪的亲历者回归到正常状态,希望他们在合适的时候,尽其所能帮助大家复原事故细节,寻找事故成因,以告慰竹竿,并警示后来者。

攀岩运动在大踏步发展中,各种培训机构也日益增多。这次事故可以说是一个沉重的教训,也反映出从业机构(个人)在培训活动中客观存在尴尬与风险:在办学资质、组织的合理性、师资能力与储备、教学的严谨度、操作的规范性、风险抵充的有效手段(例如购买保险)、事故后的处置等各个方面都应全面检视与反思。希望以此为契机,重塑标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教学与操作,规避风险;倡导理性批判与建设。

最后,再次向竹竿大爷表达最沉痛的悼念,向亲属表示最诚挚的慰问。



《青岛9·18二龙山攀登事故情况还原记录》整理撰写小组

砾岩代发

2019年2月22日
mmexport1550820089930.jpg
发表于 2019-2-22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born from the simulation
本帖最后由 rocker 于 2019-2-22 18:17 编辑

作为竹竿好友,在发生事故后我受家属委托与科隆登山学校以及安踏集团沟通事故后续事宜,我也把事情处理的详细情况公布一下。

2018年9月19日早晨6点我接到Tony信息说竹竿出事了,当时没有多想,以为是不是交通事故之类的事。随后通话才得知竹竿在给科隆中国登山学校带队下降时跌落去世。得知竹竿遗体已经安置在了殡仪馆后,我立即赶到殡仪馆与家属汇合给竹竿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殡仪馆的事情处理结束后,我陆续跟Tony、俊海通话了解具体情况,因为他们当时也不在现场无法准确讲述事故过程,我马上打电话给青岛的另外一个岩友BEN,他开车我们两个决定立即在去到竹竿发生事故的现场去看看。在去事故现场的路上,我得知当时跟竹竿一起下降的时青岛的岩友磊,而且去事故现场的路也经过他家。大约十点的时候在崂山北宅我跟在路边等我的磊见面,磊当时情绪非常激动,我也在努力克制。见面前后一共20分钟左右,磊跟我简单讲述了他跟竹竿下降的过程。当时磊的情绪很激动,我也急于赶去事故现场,没有继续多聊便分开,我说些安慰他的话。接近12点我和BEN才到达山上的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岩壁上没有任何痕迹,地面上只有凌乱的杂草,对于现场还原没有任何意义。我和BEN在树丛里找到了竹竿掉落的快挂、主锁。
接下来的几天青岛的岩友成立了治丧委员会,我负责跟竹竿家属对接。同时9月19日晚上,科隆登山学校青岛培训班领队刘伟跟我取的联系,刘伟反馈已经跟公司做了汇报,需要知道家属的想法。随后我联系了竹竿的女儿,得知竹竿家属在事故后无法接受发生的事故,情绪非常差暂时无法正常沟通。9月20日上午我和竹竿哥哥一起去殡仪馆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跟竹竿哥哥和竹竿女儿沟通,他们对整个事故没有了解想让科隆登山学校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9月22日竹竿大家遗体告别仪式在青岛殡仪馆举行,科隆登山学校青岛培训班领队刘伟一人参加的告别仪式,并跟我沟通他们公司打算给竹竿家属30万作为人道补偿。我在当晚转达了刘伟的意见,家属表示等情绪稳定后再给答复。9月28日家属了解到竹竿是作为培训讲师在给科隆登山学校培训时发生事故,他们能接受的赔偿时50万,我当天跟刘伟转达了家属的要求,刘伟表示要跟公司汇报。9月30日刘伟来电话,说他们总公司安踏集团接管竹竿事故的善后处理,后续都由安踏集团法务给我联系。
国庆假期后,安踏集团法务王律师让我提交一份竹竿家属给我的授权委托书,10月7日我把授权委托书通过邮箱发给了律师。10月16日律师说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让我重新发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当晚我把材料发到了律师邮箱。此时律师电话沟通认为竹竿跟科隆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他们只能提供给竹竿家属20万作为人道补偿。同时安踏律师坚持要跟竹竿家属通过,我跟家属沟通后,家属认为安踏给出的结果方案跟他们提出的相差太大没有见面的必要。此时安踏律师答复,之前刘伟提出的30万是个人意见不能代表公司。所以我提出律师也给我们提供一份她的授权委托市,以证明她能完全代表公司,律师表示她是安踏员工不需要授权书,截止2018年10月18日我前后5次要求律师给家属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均不回应。因为本人原因,我在10月23日以后不在国内所以同时让竹竿家属也给Tony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发给安踏律师。2018年10月20日我和Tony发现科隆登山学校之前发布的青岛培训班文章已经删除,科隆登山学校网站关闭。2018年12月12日我回到国内后得知律师没有跟Tony联系过,当时与律师取得连续后,律师要求给竹竿家属直接通话,我把竹竿女儿的微信推送给了律师,12月24日我回国得知安踏律师没有跟竹竿女儿联系过。2019年1月得知科隆登山学校在2018年9月青岛攀岩培训班进行的时候没有给竹竿以及其他讲师购买任何保险。

至今安踏集团、科隆登山学校仍未和我本人以及竹竿家属联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2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born from the simulation
五个月了,我可以想象Rocker是怀着怎样克制的心情写下上边的文字。
特别感谢当时的二组学员蒋谊和卡卡提供的信息。感谢科隆登山学校部分讲师后续给与的情况说明。
安踏、科隆的姿态无话可说,只能抵制。
至于事发前另外两位距离竹竿最近的当事人,不管你们是什么原因导致之前提供的情况前后不符,恳请你们认真做出情况说明。
我知道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你们做什么,但是据我所知你们还在攀岩,这是你们应尽的义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Think Simulation
科隆登山学校在国内找的攀岩讲师大部分都没有正规雇佣合同。。。保险都不愿意买,更不用说社保。。。

地缘性套利(Geographical Arbitrage)党,善用国家间技术水平分布不均、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完善、违法成本低的“优势”,去落后地区割韭菜。。。

科隆登山学校真是地缘性套利党中的极品,先在当地找几个带路党,投喂三瓜两枣,再用带路党的本地影响力,招一堆本地志愿者讲师,雇佣合同都不用签,出了事故,拍拍屁股啥事没有。。。

也是无耻奸邪到极点了,利用国内特种运动监管盲区,踩着鲜血疯狂套利。。。就这么双手鲜血淋漓地跑了,晚上睡得着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盗版岩与酒 ( 京ICP备05053585号 )

GMT+8, 2024-4-18 22:56 , Processed in 0.03731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