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ce 发表于 2007-9-26 15:41

关于一场官司

:smile06:

bince 发表于 2007-9-26 15:41

:smile06:

天空wk3368 发表于 2007-9-27 16:35

唉。。。

平错 发表于 2007-10-22 11:14

唉..........

Cathie 发表于 2007-11-6 21:45

今年年初,刀背的很多老员工都离开了,未登峰计划的攀登主力自然就是老马和喜男,在这个关键时候,喜男也算撑起了刀背一个角。

喜男在的时候,一直在指导培训几个烹专户外专业的学生,后来他们毕业后留在了刀背,现在都成了刀背的新一代高山协作。

没有喜男,就没有今天的刀背。

不知道在加拿大享受天伦之乐的马老师是怎么想的?

jane 发表于 2007-11-8 12:57

何谓“天伦之乐“?老马一个人在加拿大打工。他目前在哪里和什么人或者不和什么人在一起,他在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与数月前在山上发生的事,有多大关系?

真正爬山的人都知道,同伴出了事,很多时候活下来的人更难过。

我因为经常爬山,早已列下正式遗嘱。从喜男这事我学到了一点,就是得去找我的律师修改遗嘱,我要坚决制止任何他人、组织以此为借口去和我的攀登搭档去打官司。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07-11-8 14:50

很同意Jane的说法。
看来我也该请个律师了。兄弟们有可靠的律师推荐么?

mh 发表于 2007-11-9 06:22

你有权禁止吗?大概律师也未必能说清。也许应等官司完了再公开讨论。

恰咪 发表于 2007-11-13 12:53

谁的责任说不清.因为我们大家都不在现场都不是当事人.只是看事故报告.
活着的人更痛苦,他还要去面对.也可能因此事影响他的一生.
对于一个老山友出了这样的事.首先是惋惜,但也要总结:为什么~~~
登山,攀岩,攀冰就是个危险极大的活,要不怎么会叫挑战极限呢.
原来是同情~~~现在不知说啥好.
不理不好
俺曾经说过:俺要是上雪山有事了.就让她留在那里.不要动用人力去费事.
她的命可能就是在那找到了归宿.

w2 发表于 2007-11-15 14:20

只要以公司名义为出发点,就很难判断是私人行为还是商业活动.
几天前在广州碰上刀刀,她说现在心理有问题.
活着的人受罪,也比逃避的人强.

小毛驴0024 发表于 2007-11-16 09:16

我的个人观点:
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国法律本身法理律文就素质很低,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机构和人也很低。按照西方法的精神,这一事情或许老马没有法律责任。从目前老马描述的事实以及现场表达的基本事情逻辑。
从人的道义和情感角度,老马或许有“义务”(中国汉语名词)作些所谓补偿给喜男家,但如果能力不够或各样客观原因作不了,也无可厚非。道德角度没什么能评说别人。在这样的事,双方都是“受害者”,而旁人作道德评论观察员,这就是一件卑鄙的事情。尤其在中国,一种所谓的道德观是虚伪/厚黑的。
包括我说这些话,也是这样。
而喜男父亲作为老一辈人,观念、感情思维不同于大多数新青年,作这样的诉讼完全可以理解。
我对众多志愿者花费刀背公司的钱去寻找喜男遗体保留个人意见,作为同业中人,一个小公司尤其是刀背这样的,没几个钱。根本“情道”上,这样的事情首先应该自己出钱去现场,那么就别去。刀背公司出否钱,是另外一个理。这和志愿者是否和喜男是好友是两码事。这是我的观点。

花皮瓜 发表于 2007-11-23 12:29

在我们这样一个时代里,没有公认的道德,甚至是法律标准,人人都是受害者。清醒的人容易有心理问题,选择逃避也不是长久之计,事情的真相和是非变得不重要了,事实是大家都会付出代价。
但也许这代价是值得付出的,我们自己身上发生的就是历史,未来的是非在我们的基础上被更好的判断。这也许是当事人对未来最大的贡献。

nick200 发表于 2007-11-25 14:59

自由的风 在 2007年11月08日 14:50:01 说道:
很同意Jane的说法。
看来我也该请个律师了。兄弟们有可靠的律师推荐么?

法律程序上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实现,律师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候,会首先参考当事人具有法律效用的声明文本。

在参加高危活动之前,最好申请保险(目前国内已经有部分针对登山的险种,不过是海拔越高,保费也越高),冷静想想,也算是种对自己负责,对家人、搭档负责的做法。

nick200 发表于 2007-11-25 16:28

以前的案例资料,不过里面法规已经失效了:http://vip.chinalawinfo.com/Case/displaycontent.asp?Gid=117463072

w2 发表于 2007-11-25 22:27

对所有人最负责的方法是:找个臭味相投的搭档:)
例如觉得自己纯粹点的,就找个整天只知道傻爬的;觉得想靠这挣钱,就找个有经济头脑的;觉得想混出点名气的,就找个会忽悠的。想纯粹,又想挣钱,还想出名的,就是想“包圆儿”的,就找个有钱的。:O
虽然听起来象找老婆,不过就是这样。老婆找不好,最多就是离婚破财,加上家庭暴力,也就是手脚酸软。
搭档找不好,小里说浪费时间,精力,大家混的找不着北;大里说肢体残疾,老命不保,害朋友,家人挂念一辈子。

崂山啤酒,青岛生产!!
操!

mh 发表于 2007-11-29 12:15

w2 在 2007年11月25日 22:38:10 说道:
另外,呃…………
帖子里那么多懂法律的,懂道理的,懂,呃……。
小声问一句,呃……,你们和喜南熟吗?


不跟你兜圈子,有你在这这么堵发言的人,那也就别再问“其实作为风留出的空间,纪念刘喜男 这个板块总是蒙着一层什么东西。到这的人要么观望,要么小心易易,真正说出自己感受或者自己心中实话的寥寥无几。是怕伤了和气还是触动心弦呢?”

w2 发表于 2007-11-29 15:30

不兜圈子.
写这条的时候喝多了.
改正.

Cathie 发表于 2007-11-29 21:39

和家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伦之乐。

大家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安全攀登,为了自己,也为家人。当然,买登山保险的话一定不要买喜男的那种只有10万的,要买30万的,这个主要是为家人。我不明白那些高深的东西方价值观道德讨论,但我知道人是社会的人,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为家庭提高抗风险能力都是最实在的事情

混蛋苏拉 发表于 2007-12-1 14:16

从最近看到老马的回帖中得知,原来原三奥协作队(现应称为川藏协作队)打着救援或援助旗号进山是要拿差旅费和劳务费的。表示BS,不管你和马是生意对手也好,有私人恩怨也好,帮喜男最后做点事也要拿钱,把这钱安心揣进兜里,也是很佩服其大义淩然的,反正也是创下中国山难救援史一项记录,我为几个月前打心眼里感激三奥协作队进山援助表示后悔,这才叫冷冰冰。收了钱还没有把事办完,一个流雪就吓得揣钱走人了,没那个能力你接任务干什么,老马得骂名,你们得赞名了,刃脊出来就你是没感恩之心的人。

苏拉王平 发表于 2007-12-3 04:16

混蛋苏拉 在 2007年12月01日 14:16:07 说道:
从最近看到老马的回帖中得知,原来原三奥协作队(现应称为川藏协作队)打着救援或援助旗号进山是要拿差旅费和劳务费的。表示BS,不管你和马是生意对手也好,有私人恩怨也好,帮喜男最后做点事也要拿钱,把这钱安心揣进兜里,也是很佩服其大义淩然的,反正也是创下中国山难救援史一项记录,我为几个月前打心眼里感激三奥协作队进山援助表示后悔,这才叫冷冰冰。收了钱还没有把事办完,一个流雪就吓得揣钱走人了,没那个能力你接任务干什么,老马得骂名,你们得赞名了,刃脊出来就你是没感恩之心的人。

关于上面的两个帖子,提到我了,我做个回复,为了看的清楚些,我把这些分行提出来。

1"救援过程中的开支家属是非常清楚的,还好陆续赶来的刘喜男生前的朋友们没有让我承担劳务费和误工费"
我想喜男的朋友们对于这两个费,是根本都不会去想的。


2"而象黑水去的人是要从黑水出发开始算劳务费的,这些都是正常的,他们也要生活"
黑水去的人就是我和我的队员,我们一共七个人
我参与的山难营救事件,一共有4次
1 德阳山友田海子山难,德阳这几位山友事前我并不认识,得到山友的消息后当天晚上我们就出发了,最后到达现场的是我和李勇,我的队员都在老家。所有参加营救的山友都是义务的,我也是。

2 湖南山友田海子山难,由于我对田海子相对很了解,从中登协得到消息后,于当天出发。我的队员都在老家,参与营救的山友都是义务,我也是。

3 美国登山家格聂山难,是美方家属自费请我们队伍去的,美方不只是请了我们队伍,同时还请了很多人,也包括刃脊,参与搜救的都是有偿的,也包括刃脊,我们队员的人工费给的是400元一天

4 就是喜男这次了,我和喜男也是熟悉的朋友,当时得道消息很不明确,不知道到底出了多大事,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出了事,在论坛上看到有山友确定说是喜男,而且确认已经遇难。当时刃脊的回复是:请不要猜测和传播不可靠消息。我无法判断状况,所以没有贸然行动,当时三嫂想派她的几个兄弟开长安面包车过去,我劝阻了她,还是弄清楚状况再说。
第二天马哥他们回到成都,事情才明朗,确认就是喜男,确认喜男已经遇难,马哥详细描述了事发状况。
跟前面两次的情况有所不同,田海子两次山难当时都还没有确认是否遇难,遇难者当时还存在生存的可能,所以要做是快速赶到现场,我去的首要目的也是这个原因。我在成都,得到信息很快,所以当天就出发了,我的队员们都在老家,老家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电话和手机信号,时间也不允许他们得到口信后从黑水赶车出来。
喜男的遇难我有着比很多人更为复杂的悲痛,是朋友,同为户外高危商业活动的从业者,同在一个城市……
这次去党真吉拉严格说已经不是“营救”,喜男已经确认遇难了,如果不是喜男,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会去,每次亲临这种现场都会对我们产生强大持久的影响,心理、情绪、包括生理上都有。登山是我们的唯一职业,我们的下半生都还会不停的登山,这种心境,我和我的队员感受很深,我想很多人很难理解。我们和大多数山友的区别是:登山是我们唯一的生存技能,我也不太希望我的队员们都和我一样承受这些,他们更加单纯,也更敏感。
作为喜男的朋友和我的职业,以及同刃脊的关系,这次我是要去的,我自己没有去想过什么费用的事。
马哥回成都后同喜男家属和好友商量好要去搬运遗体,考虑到我们队员的体能和适应能力以及经验,马哥同我商量,想请我的队员从老家里出来,一起去党真吉拉,我同意了。马哥问我,请队员出来需要一天多少钱的人工,他说肯定不能按照美国人理塘山难搜救的费用一个人一天400算,问我多少合适。
我的想法是,我自己完全没问题,我都没往这方面想,至于队员那边,如果是遇难者还有生存希望,不管是谁,只要时间允许,他们完全可以帮忙,不存在费用的事。
喜男出事了,能够需要到我的队员,当然可以,这次的事如果马哥这边不给费用,我自己也要给他们发人工费,必定是去搬运遗体,既然一定要去,我也希望给他们一点补偿。

我跟马哥说那就给队员们一人200一天吧,我们现在正常活动给他们的补助也是200,马哥说还是高了一点,我说如果不是喜男,不是你马哥,就算我自己没问题,队员们也不愿意去的,我也不希望他们去,必定这种事对我们影响太大了,而且确实非常高风险,那你就看着吧,多少也无所谓,后来马哥说150,我同意了。

我通知队员们出来的时候,我没有跟队员们说明确这次的目的,也没有说去哪里。

这次进山的风险是很大的,党真吉拉我们都很陌生,而且是去搬运遗体,队员们的心情我想只有我自己能够理解
确实,队员们如果有任何人出任何事,责任全在我,我需要跟队员的家人一个交代,且这次去的不是我一个人,是7个人,我们很多队员之间都有亲戚关系,我们藏族队员都是大家庭里的顶梁柱,如果出事,我真的很难想象该怎么面对我的亲人。

回到成都后,陈力和我结帐时,把我的也算进去了,我跟陈力说队员的给了就可以了,我就不必了,陈力说:这次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了,冒这么大的危险出来,马哥真的很感谢你们,确实不容易,你还是拿着吧,就不要推辞了。我就接受了






3"体力超强的藏族小伙子可能对这种山缺乏经验和理论知识,45度的冲积雪坡走小之字直上,形成了一次埋了两人半身的雪崩,于是他们提出放弃"

我们在山里长大,对于雪山的理解和认识我们有自己的天性,我们也在积极的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和积累经验,不可否认,体能上面我们有优势,而对于理论,我们说不出来那么多,但我们有自己的感觉,我理解的所谓“理论”应该也是相对的。
45度的冲积雪坡,也是前面马哥和喜男走过的路,我们行进的时候积雪非常大了,而且走的时候还在继续下雪,走在前面的是阿基,阿基的身高是1.82,直行是积雪已经到了他的腰部,这种情况想要直上通过这个雪坡没有可能。我知道之字上有一定的横切危险,但是据马哥说这里距离喜男的遗体已经距离不到一百米了,我们也不想放弃,这里也是唯一的线路,所以我们常尝试走小之字直上,雪崩是在我们走完了2个拐弯以后发生的,第一个和第二个拐弯前行用时大约5分钟,此时马哥,我表弟郎头,李红学距离我们大约50米,在此期间没有人对我们的线路提出异议,更没有明确表示:这样走是缺乏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做法,非常危险,应该立即停止。或者没有向我们做任何示意。对于这种事后经验,事后理论知识,我保留意见。
雪崩的情况是:在接近台阶20米的雪坡上突然发生了雪崩,我当时在绳尾抬头一看在最前面开路的阿基和杨珍两个人被打下15米,并被埋。 我们抢上前就开始刨,阿基埋的不深自己爬出来了,杨珍挖了一会才救出来,还好救援及时,都没有受大伤 。格西在旁边也是被掩埋了半个身,自己爬出来的大腿肌肉拉伤。好在雪崩不大,但是大家都吓坏了,因为都知道大的雪崩的开始也都是这样的。
当时我和队员都受到惊吓,于是我提出我们不在前面开路了,我的想法是马哥之前走过这里,经验和理论知识也比我们强,我希望马哥可以到前面来开路,必定距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了,所以我提出:我不能再让队员开路了。这个时候也没有别的人提出来愿意到前面开路,于是大家协商,并通过对讲机同在大本营的喜男大哥,刀刀等协商后,我们开始下撤。
07年4月9号在党结真拉救援的时候救援人员发生了雪崩,李红学拍下了当时的雪崩现场,http://sula-wp.blog.sohu.com/


"从最近看到老马的回帖中得知,原来原三奥协作队(现应称为川藏协作队)打着救援或援助旗号进山是要拿差旅费和劳务费的。表示BS,不管你和马是生意对手也 好,有私人恩怨也好,帮喜男最后做点事也要拿钱,把这钱安心揣进兜里,也是很佩服其大义淩然的,反正也是创下中国山难救援史一项记录,我为几个月前打心眼 里感激三奥协作队进山援助表示后悔,这才叫冷冰冰。收了钱还没有把事办完,一个流雪就吓得揣钱走人了,没那个能力你接任务干什么,老马得骂名,你们得赞名 了,刃脊出来就你是没感恩之心的人。"

关于打着什么旗号,为什么有费用,朋友你的BS,我和马哥的生意经营,我们之间有没有恩怨,我是不是帮喜男,还是目的是拿钱,你对我的感激以及后悔,收了钱就应该把事情办成什么样才叫办完,一个流雪到底有多厉害,我到底有什么能力,刃脊出来了多少人,他们为什么会出来,我该如何感恩,是否感恩,刃脊出来的其他人怎么感的恩,是不是想你这样穿个马甲在这里骂人“混蛋”就表示感恩之心了,我希望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和我交流,我接受你的任何质疑和提问,并一定逐一解答。希望你像个男人一样!(如果你是男人的话)
关于“收了钱还没有把事办完,一个流雪就吓得揣钱走人了,没那个能力你接任务干什么”
我们和我的队员收入了一人一天150元,我们在陌生的雪山,冒着大雪全程开路,队员被流雪打下15米,一个队员被完全埋住,好在下面是个雪盆,否者我们全军覆没,你就可以在这里“打心眼里感激”而不用后悔了,为此,我愿意付1500元,请你体验一下,我会一直“打心眼里感激”你,并且不会后悔!


最后我对这件事现在的心情,想用在朋友的签名栏里看到的一段文字来表达:
你坦诚待人却受到了伤害。不管怎样,还是要坦诚待人;
宽容的人,可能会被心胸狭窄的人击倒。不管怎样,还是要志存高远。

w2 发表于 2007-12-3 10:57

宽容的人,永远不可能会被心胸狭窄的人击倒!
刚看了马甲兄的回复,其实我和风的意见有点相左:
作为本版块的1/2版主,诚挚欢迎社会各界"马甲"发言,发言精辟者-置顶!
只有狭隘才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宽容;只有自私才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付出;只有阴暗才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坦荡.
听听不是一类人的心声,对自己没什么坏处.毕竟每个人都需要一面镜子.:)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07-12-3 16:01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我个人比较BS那些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家伙。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爱好...
署名,是一个人诚信的标志,因为署名了,就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无论言论的好坏对错。
我强烈赞成兼听则明,但我一般不怎么采信马甲的言论。因为连自己的言论都不敢负责的人,叫我如何采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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