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05-2-26 10:38

ZT 匪徒手册

ZT 匪徒手册
(手铐篇)



八十年代描写警察侦破工作的小说里常常有对“狼牙铐”的描写,后来不知怎么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一个说法,说是那种手铐会因为被铐人的反抗而越扣越紧。
  
  从那以后,手铐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常常胡思乱想(也不想点好的)哪一天被铐上了该多疼啊。某年随大人乘作长途公共汽车进山探亲,中途休息时看见一个乘客下车伸懒腰,一扬手短夹克被掀起来,一副铮亮的手铐一脚里一脚外骑在他牛仔裤腰间(现在想来,大概是警察叔叔外出执行任务),吓得我顿时就屏住了呼吸,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小娃娃我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对我大喊一句:“给我铐起来!”
  
  但是随着年岁渐渐长大,对于众多事物的敬畏之心都随着神秘感的消失而逐渐淡化。特别是手铐,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警匪小说里不再渲染狼牙铐多么牛逼,而是转而渲染匪徒多么牛逼以增加破案难度和情结的曲折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警察叔叔的手铐只要出现,多半要被罪犯想办法弄开,有时候是从席子上折个竹片,有时候是用回形针,有时候干脆把警察打昏拿钥匙,而且基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规律:只要罪犯被铐着要上厕所,特别是那种隔间的厕所,那么他百分之百会把铐子弄开跑掉。最离谱的是在元彪主演的一个港片里,他在泰国被人冤枉入狱要绞死,最后关头,他竟然弄开铐子并用铐子的一个尖做武器劫持人质跑掉了。
  
  当然这些都是影视艺术的虚构,你可以不信。但是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影视虚构的情节常常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这些情节一旦进入生活,往往会比舞台艺术更加悲惨。九十年代初期,重庆江津曾经出过一个案子,一位治安英雄抓获一名小偷,为了防止小偷逃跑,学电影里的样子,把小偷和自己铐在一起往派出所走。不幸的是他对该小偷的凶恶程度估计不足,小偷在半路上突然行凶,让该同志成为烈士,从此成就了一个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教条主义害死人啊。
  
  但是凡是不可绝对,手铐也可以用于绝境求生。话说西南地区某警员赴山区去履行执行任务——说白了就是解救被拐妇女。该警员刚找到被拐妇女,还来不及撤离就被赶来的村民持械重重围住,寸步难行。一时间,空气中火药味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生死关头,该警员大智大勇,掏出手铐,将自己和受害妇女铐在一起,然后当着百十号村民将钥匙扔得远远,随后枪出鞘,弹上膛,枪口冲天,大义凛然,拖着被拐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周围百十号人无一吭声。
  
  这个案子里,明晃晃的手铐就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现在国外的警察(比如S.W.A.T.之流)在执行任务时除了携带多个轻便的尼龙手铐之外也不忘带上一副传统钢铐。后者除了威风,还有实战意义——话说首都某警察兄弟一次便衣乘车,因为平日里威风惯了不曾想过有小偷敢太岁头上动土,所以警惕性很差,被一个倒霉的小偷摸了口袋。该小偷拿一个铁丝钩钩了半天,不曾想钩出一副手铐来,一惊之下手一抖,手铐落地被警察兄弟发现,勃然大怒道:敢偷我的手铐!遂拾铐,以四指虚握,充当临时拳扣猛击之,偷儿乃头破血流。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 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 ——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按, 15军空降军,牛逼得很),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长相类似刘青云的校友,某次潜入伟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园一带流连,于漫天的假货之中找到了一把残缺的日本30式刺刀,花了100块钱毅然买下。
  
  再说那30式刺刀,乃是日本军国主义利爪,早年频繁现身于革命战争影片之中,时常挑着膏药旗进村扫荡,经常用于杀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 刺到手时已然是残破不堪了,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它已经被锯掉了护手钩和套火环,如果再取下钢鞘,那么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据他时候的分析,这把刀之所以被锯掉护手钩和套火环这些牵绊而保持了棒状的简单外形,完全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了适应当时的武斗形式而做的改动——当年武斗不比日本鬼子拿着38大盖拼刺,还要勾挂对方兵器。武斗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时刀插在身上,遇上敌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牵牵绊绊的护手钩套火环往往会挂住衣服酿成大祸——也许在当时不会有人想到,多年之后世界各国设计军警枪械时都要考虑到这一点:手枪必须具有流畅的外形以保证出枪速度。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83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 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这里需要插一句嘴,56式棱刺在越南战场上和苏式AK扁刺拼刺时未能发挥出想象中的优势,让人严重失望)
  
  不过,尽管是非制式装备的30刺,在当年也不是人人能够搞到。于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召唤下,江湖上又涌现出了各式各样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车锁,武术表演用短剑,螺丝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终极武器三棱刮刀为最。
  
  那三棱刮刀模样凶狠,而且通体覆以黑漆防锈——在这一点上,它和战术刀具的战术涂层(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标,兼顾防锈)不谋而合。更加要命的是,这个家伙是一个尖尖的锥头,远比56式棱刺的“T”形头来得凌厉——我甚至怀疑后来设计的63式棱刺是否就收了三棱刮刀的启发——而且三条锋线锋锐绝伦(比63 还要厉害得多),锋钢刀体本来就是用于刮削金属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数刀具,堪称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车把手上,晃晃荡荡,杀气凛凛,敌人望风而逃。
  
  正是因为三棱刮刀的凶猛,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它在刀具管制条例里都是作为重点的一项被单独提出强调的。不过在后来的刮刀生产上,好像厂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意弱化了刀体与刀柄的连接部位,刀体轻轻一抽就从刀柄之中脱出,强度大打折扣,已经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凶器了。


(电流篇)
有一回我去朋友家里做客,正逢他的小资女友要外出自助游,而该朋友不巧恰逢是月底加班脱不开身。于是我一进门就看见这个家伙哭丧着脸一边帮女朋友收拾东西一边唠唠叨叨,说来说去不外注意安全之类,叫人听得厌烦无比。不想收拾到最后,这个朋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冲进里屋开始翻箱倒柜,每一会儿拿了个小电筒出来,一边往旅行包里塞一边得意地给我炫耀:知道是啥不?
  
  俺一眼撇去,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便冷冷地鄙视道:“不会是太阳能手电筒吧?”
  
  这个朋友听我一说,顿时来了劲,也不往包里塞了,把小玩意拿在手里给我炫耀:“你看,它看起来是个手电,其实,其实也是个手电(说着把手电点亮)……”
  
  “不过呢,它还是个电棒啊”,说着,该朋友得意地一推开关,手电前方顿时闪出一二蓝色火花,啪啪作响,十分吓人。
  
  我对他这种不懂装懂的态度十分生气,当着他女朋友的面夺过小电筒:“二百块钱买的地摊货吧,又被宰啦”,一边说着,一边点亮火花,然后伸手故意去抓那两个标称30万伏的电击头,一边抓一边说:“看到了吧,用它防身靠不住啊!”
  
  我那朋友乃大惊失色,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最后自己伸出指头也试验了一把,除了指头有点烧灼感外,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一边痛斥奸商骗他挨上人就倒,一边大惑不解,为什么《虎胆龙威》里布鲁斯威利的老婆拿了老太太的小电棍,对着那讨厌记者的脖子来那么一下就把人放倒了呢。
  
  我当即教育他说,国外治安不好,卖的那些东西威力都很大,一般都是直流电的,你要是那根香烟上去都能用火花点着(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个朋友竟然拿他的小破电筒试着点烟了),我国治安好,这个东西一般都是吓唬人的,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你丫杀人放火被逮了,我把你铐在凳子上电你,事先还要泼一杯水,这样效果估计才不错。
  
  我当时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没想到数个月后本-阿弗莱克主演的《致命报酬》上映,我那朋友看了之后竟然颇有心得,主动找我交流说那里FBI抓捕阿弗莱克时用了一种十分威猛的电棍,简直就是隔山打牛,而且一电就翻,这个好东西能不能帮兄弟搞一个送女朋友防身(作者按:小女孩漂亮了就是麻烦啊)。
  
  我当时是听他的外行描述,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泰瑟电击枪——那是美国一种利害武器,发射两个小电夹,射程7-8米,沾上点皮就能让人瞬间失能瘫倒在地(曾经有10位身高体壮的特种兵自愿测试,全部被放倒,无一例外)。于是立即反问他,你要这个不觉得太过了吗?更何况,这个东西即使在美国也是主要针对执法部队出售的,美国兵在伊拉克就是用的它,而且听说好像还电死人了,你觉得你可以合法持有这种玩意吗?
  
  我那朋友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书生,被我这么一说,冷汗当时就下来了,连连说算了算了,我遵纪守法。我说这就对了,你上回那个破烂手电扔了吗,根据我国法规,那个玩意也是违禁的。那朋友赶紧说,我回去就丢了,以后遇到事情,首先找110就好。



(警棍篇)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王二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端地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兄弟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没有。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经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K.O。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兄弟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 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凯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制造商)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板砖篇)
中国民间武术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档,戳喉结,打后脑,反关节等实战意义极强的绝技杀着,民间说法叫“黑着”。但所谓“黑中自有黑中手”,除了这些徒手格斗术外,我们也讲“善假于物”,使用黑着的人认为成大事不拘小节,倒不一定要拘泥于“君子”的虚名。
  
  《许三观卖血记》里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屁孩许三乐被人欺负后找哥哥许一乐替他出气。一乐听说对方实力不俗,在去决斗的路上捡了半块烂砖头。待走到敌人近前,抬眼看准对方的脑袋,也不多言就一砖头拍上去给人开了瓢。这就叫“好拳头抵不过烂砖头”,赖皮武术家有云:“板砖破武术,片刀破气功。”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套路就背离了武学的本意——《陈真》里边有个日本武术家说,打倒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枪。我认为这个话除了表达武术不是用来打人的意思之外,还充分暴露了这个小日本对于手枪的无知和对其威力的过分夸大。“板砖破武术”的故事相比大家都听得多了,而“板砖破手枪”的天方夜谭想必大家是闻所未闻。
  
  话说该天方夜谭发生的时间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点是在重庆市郊某镇。三名小偷潜入居民楼行窃被楼房住户发现,该市民立即报警,警方得信后,派遣两名民警持枪前往事发楼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楼道拐角处,抓起身边砖头向外投掷,企图以砖头作为火力掩护突围逃窜。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企图,鸣枪示警,然后向楼道口射击,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线。然而好景不长,6发子弹很快打光,此时:
  
  “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弹打完了,冲!’三歹徒随即挥舞猎刀呼啸而出,砍向挡在面前的民警。杜XX(民警)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对剖开,左膝盖中了一刀,倒在楼道。民警杨XX左小臂被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强盗冲出小院后,居民们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响起,强盗随即不见踪影。”(此段文字摘自《重庆日报》,假一赔十)
  
  上述这个“板砖破手枪”的事情中,当事两位警察除了枪法令人遗憾之外,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英勇。问题在于面对砖头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弹确实比较无奈。根据报道描述,两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还和逃窜匪徒有过一段扔砖“交火”,但是同样遗憾没有建功——很明显这是投弹的功夫不行。想当年“军中枪王”李建军,枪法如神自不必说,投起手榴弹来,一扬手就是70米,即使换成板砖的话,也一定能砸得敌人抱头鼠窜。
  


(文身篇)
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里有一个黑道出身的教书先生,在饭碗受到威胁,面临下岗的时候,愤然裸身亮出满身字号示威:“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文身顿时就让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匠变成了一位人见人怕的黑道分子。
  
  另一部提到文身的猛片就是帅哥古天乐的《夜叉》。根据我的经验,这个片子在创意上大概抄袭了Marvel旗下著名漫画英雄“The Punisher” (2004年拍成了电影,《制裁者》)。只是在细节上看,古天乐满身夜叉的文身要比《The Punisher》里那件骷髅T恤衫要酷多了。
  
  具体一点说,真正的江湖文身里,夜叉出现得并不多。最多的你一定能猜到,那就是龙。因为这个东西看起来比较威猛,还有王者之气,江湖争霸时够助长主人气势,使之战无不胜一统江湖。传说中的北宋年间黑道分子史进先生,就在浑身上下文满了九条大龙,其人有多猛可想而知。另根据江湖传说,一次文满九条大龙的痛苦几乎不可想象,当年曾有文身师傅立约说谁能以次忍痛文满九条大龙就可以免费,令人遗憾的是,此后多年却一直无人在此事上有所突破。
  
  有龙当然也有凤。文凤凰图案的江湖人士自然不是想做后宫娘娘——你要是看过《圣斗士》就能明白,那是他们希望可以成为一辉那样的不死鸟——头天被人砍到扑街,第二天照样起来喝茶,这样熬下去,没理由不成老大。
  
  所以说,从文身上,内行很容易看出门道。据说在国外混黑道的家伙文身都是很有讲究的,具体方式类似军队的晋升——有什么资历带什么花。小偷是文蛇,杀人是文骷髅,强奸犯要文玫瑰花,老资格是什么,新资格是什么,条条框框等级分明。传说就有人死不招供,警察另辟蹊径,竟然从其文身上获得重要线索。
  
  如果抓了个猛兽文身的家伙,那么他多半是马仔——有些人比如陈惠敏那样的就甘心做一辈子打仔,所以就文上老鹰,狮子一类猛兽,和人对砍大概能够像这些猛兽一样凌厉凶狠百战百胜。当然也有马仔心地比较善良,不希望伤人但求自保,于是文上观音菩萨一类。但是这些人黑道出身,多多少少抗不住菩萨的保佑,有时反而因此倒霉。传说当年有位江湖人士本来没一切顺利,后来学人文了个观音,竟然莫名其妙地挂掉了。
  
  另外还有最普遍的关二爷。关二爷重义气,在香港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有些人就喜欢文上他保佑——《江湖告急》里梁家辉被人追杀到绝境时,关公显灵(《超时空要爱》里也有一次,关二爷显灵帮黑帮人士把警察砍翻了几个)救他一命,大概就是梁文了关公。但是在那片子最后,关二爷还是黯然离去了,因为这个时代已经不讲意气——你要是看过《古惑仔只手遮天》就知道,张耀扬演的把关公像都给摔了:“关老爷,拜你有个屁用,小弟都拿刀砍大哥了!”



(枪支篇)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位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子现在的话说,那是 “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警察,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种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经惘然。



(刑场篇)
张艺谋新片《十面埋伏》里,有一处章子怡和金城武在刑场之上苟合的激情戏,令人印象深刻,很容易让人想起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个》。只是前者没有后者来得悲哀,而且戏里面爱情来得太快,观众们的思维还没有来得及从“谁是卧底”的无间道模式中解脱出来就观摩了这么一场色彩饱满艳丽的画面,的确显得太过突兀。
  
  实际上,作为生命的终结点,刑场历来都是影视作品中,特别是紧张刺激的警匪片中惯用的表现手法。早期是类似《刑场上的婚礼》,《红色恋人》那样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后来就出现了写实——国造电视剧《黑冰》里有一段,坏蛋王志文被人剃了个沟壑纵横凸凹有致的大光头,五花大绑拖到刑场,推推搡搡,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然后仰天一叹……
  
  在电视剧里,这么一段就算交代了,下面用自动步枪打靶(瞄着心口或者脑袋不一定,看各地习惯)的镜头比较血腥,电视不是那么好表现,就给忽略了。想当年,华子良被敌人抓去假枪毙,枪响之后又活着从刑场上走下来,还装疯坚持斗争,的确需要很大勇气和毅力。
  
  而相对于《黑冰》里王志文被自动步枪打靶,更悲惨的是香港导演李力持,他在烂片《国产零零漆》里客串了一个轻功了得的死刑犯“铁腿水上飘”,行刑时妄图借轻功逃走,结果飞到半空中,被人用40火箭筒炸成了碎片。
  
  但是要知道,现实的情况在某些时候,往往比艺术的夸张还要来得残酷。不要以为麦克维镇定地上了电椅还吟诗就以为他很享受——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绿里奇迹》就有狱警玩花巧,把电刑犯烧成煤炭的悲惨例子。根据见多识广的兄弟描述,某资本主义国家执行死刑时尤其残酷,先是把五花大绑的死刑犯踹翻在地,然后用自动步枪顶着后脑射击,枪响之后,就看见死人个个前额一个茶杯口大的洞,白花花的脑浆和鲜血溅了一地。这个时候偶尔有尸体还能动,于是有人上前,找个小棍或者干脆就拿擦枪的捅条伸进去搅和搅和,破坏掉脊髓,尸体马上就不动了。到了这会,死刑执行完毕,接下来医生上前(他们事先就在边上埋伏好了,就等枪响),取走有用的器官去给人移植——从这个角度看,刑场也是个生命再造的场所。
  
  不过也不是没有意外。李敖曾经说过台湾早年出过一个事情,一个倒霉蛋犯了死罪被拉去打靶,结果负责执行的国军弟兄枪法不行,一枪下去人伤了却没死。在某些地方风俗特殊,遇上这样的情况是表示上天说他无罪,可以当场释放的,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再补一枪。不过当时现场的反应确是两者都不是——他们把这个倒霉蛋马上送到荣总医院救治,等他好得利落了再拉到刑场打一次靶——这回没逃过。




(CS喷雾)

我大学时一位同学在某次暑假过后从其家乡带来了一本号称是《周公解梦》的非法出版物,最神奇的是书末附有刀枪不入法,飞檐走壁法,力敌十人法若干。我那同学若干年的高等教育算是喂了狗,没事就和我们推荐这些神功妙法,一日更是隆重推荐了一种混合了中药氨水等等古怪成分的“药功”,说是遭遇歹人之时可以突然使出,教那歹人无法动弹束手就擒。
  
  很多年以后,同学碰头,我又问起他那个药功配置得如何了,他遗憾地告诉我说,有几味中药一直无法配齐,端地遗憾。当时我们正在一家小馆子里用膳,听他一说,我不禁哈哈大笑,指着窗外一名警察叔叔对他说:看见叔叔屁股上边别的那个小包包没有,里边是一件十分厉害地兵器——CHEMICAL AGENTS,中文名号乃是警用化学武器。今年初武汉曾经有过一个案子,一警察叔叔在长途车上抓逃犯,逃犯负隅顽抗,警察遂掏出国产“瓦斯喷雾“一阵猛喷……罪犯束手就擒。
  
  当时看了那则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当时车里的其他乘客一定不好受。因为根据我的观察,国内的警察随身配备的化学喷雾乃是“CS喷雾”(催泪瓦斯),和国外警察配备的“OC喷雾”(这个是辣椒提纯素,在中国估计奈何不了湖南人和四川人)不是一回事,前者无论是威力还是后遗症都要比后者厉害。
  
  我当年因为一个很偶然机会,曾经得到过一罐俄罗斯生产的CS喷雾(那时国内厂家的产品市面上几乎看不到,俄产的东西加上运费贵得吓人)。当时那个黑罐子拿在手里第一感觉就是明显不如美国的ASP喷雾(OC)好看,形状倒有点像云南白药气雾剂。兄弟当年捏在手里不敢对着自己测试,曾经悄悄跑到隔壁的办公室对着墙角喷了两下,结果满屋子咳嗽,吓得我落荒而逃。事后据受害者描述,中毒的感觉是呼吸困难,眼睛流泪,皮肤有强烈地烧灼感,很是吓人。正是因为它的祸害太大,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此宝贝陪伴我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见惯了世间的三教九流,却再也没有机会使用过。最后,终于在2003年年末,因为一次紧急的事故,这个玩意被我搞丢了,并且一直没有再找到。
  
  丢掉这个CS 喷雾以后,我还常常想起它。只是有时候偶尔在电视里还能看到它的衍生品,多数时候是被外国警察像手雷一样掷向游行人群,散出漫天绿烟;最厉害的一次是我看资料片里的洛城特警用榴弹发射器把特制的CS毒气弹射向躲藏在汽车里负隅顽抗的罪犯。毒气弹穿过车体,没一会就看见烟雾从车窗里散出,不到半分钟歹人便给熏昏了过去,抓捕任务圆满完成。
  
  后来,国内的厂家也开始了CS喷雾的生产推广,再往后,就出现在了大街小巷警察叔叔的武装带上。我和同学吃完饭那天,告别的时候,我把手里留着的一个国产顺达喷雾送给了他,用以弥补他当年土法上马没能成功的遗憾。




(“丢枪”的故事)
  
  兄弟我小时候为了买玩具手枪,曾于午睡时偷偷翻过我妈的衣兜,盗得小面额人民币若干,在学校门口小贩处货手拉机一把(多年后想来,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学时“黑枪”无处隐藏,乃寄放同学处,结果第二天一来同学就说我的枪给搞丢了,气得我数月不和他说话。
  
  这个事情告诉我了一个道理,枪不能乱放,否则就有失踪的危险。玩具手枪是一回事,真枪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学的舅父当年乃是某大型国企的保卫干部,此人仗义疏财,唯有一个酒后无德的缺点——具体说就是爱撒酒疯,常常是在眼花耳热后从保险柜里掏出六-4(嘿嘿,老夫这次注意了,狗日的天涯屏蔽)配枪,对着天花板打上几发助兴。后来这个毛病终于惹了祸,又一回他带着家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来,被小风一吹,觉得酒劲上来了。这时他还有点清醒,掏出配枪递给了旁边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帮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这个事情的悲惨结局你大概能猜到,当时那个朋友醉醺醺的,两个醉汉来回谦让,第二天就发现那只枪丢了——事后该保卫干部发疯似的掘地三尺找枪,终于没找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为了避免大意失枪的事故发生,在相关人员配枪之时都是配发了一根枪纲,让枪和裤腰带捆在一起的。开始是牛皮的,后来换成了尼龙绳。可是很多人觉得这个东西麻烦,最后都拿去穿钥匙了。2004年年初的时候,西安某押运员就因为忘了系这个小玩意,丢了一只六4,后来悬赏10000元寻枪,结果还比较幸运,枪被人送回了。
  
  当然,枪纲一类都还是细节。枪在警察手里,不光是自己的作战武器,更重要的是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里,天知道会出什么事。于是为了护枪,就发生了许多悲壮的故事。90年的时候,辽宁省一乡镇派出所里出过一位二级英模蒋德国。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岁),夜里出任务,遇上两名歹徒袭警夺枪,老警察和两名年轻力壮的歹徒搏斗时枪卡了壳,紧急关头,为了避免枪支落入歹徒手里,他没有交枪投降,甚至没有花时间推出卡住的子弹,而是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枪扔入草丛中。歹徒在黑暗中寻枪不到,恼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
  
  2004年的8月,更疯狂的一伙匪徒在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袭警夺枪,大概是受了世界上恐怖主义的风潮影响,他们在敲翻警察,撤离现场时,竟然还扔出了一颗冒着烟的土制炸弹,被袭巡警担心炸弹伤人,勇敢地压在了炸弹上。不久后,三名歹徒杭州落网,而警察的运气也不太差:当时炸弹没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枪走的那只枪,一个匪在围捕时用它自杀了,这个小家伙也算为他的原主人报了仇。



(制敌篇: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失去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
  
  其实在很多香港烂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拿错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从来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干活。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想当年,毛主席的军事才能独步海内,“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级别,可这位军事天才,却几乎一生没有沾过抢(除了当年井冈山回师,挎过几天盒子炮),当年在山里遇到土匪,眼看要糟糕,还是被贺子珍手持双枪及时赶来,将他救下。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指点江山,“又恰像台风扫寰宇”。当年在被在他的指挥下被扫掉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也算是一代名将,年轻时就有抢杀老婆的凶悍行径,可是到了后来,一样被灭掉,只剩下当年的配枪S&W左轮依旧银光闪闪,摆在军博里作为战利品供人参观,徒增伤感而已,正是:
  
  “万里长城今犹在,又有谁见秦始皇。”



(梦里花落知多少
   ——麻醉的犯罪)
  
  李白当年曾经高屋建瓴地指出犯罪的最高境界是犯罪于无形,不留痕迹——“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90年代初,西安悍匪魏震海在逃亡过程中总结“二王”一案经验,给自己制定了“大隐隐于朝”的错误路线,放弃了运动战而选择潜伏,最终没能逃脱西安警方的天罗地网,在居民楼里被包了饺子,这就是没有听从李白的教诲:“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从理论上来说,完美的犯罪是不存在的,根据犯罪学同时也是侦察学最基本的理论,任何犯罪活动都必须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警察的任务是找出这些时间与空间的痕迹,罪犯无法消除作案的时间空间的痕迹,就只有通过各种技术和战术来掩饰它们。与魏犯等人作案战术水平急剧下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麻醉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绑架,抢劫,诈骗等领域,为不留痕迹的“理想化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熟悉国产电视剧的朋友们都记得这样一个镜头:坏蛋把某种药物倒在毛巾上,然后找机会用毛巾捂在受害人脸上,没多大功夫,人就倒了——通常情况下,导演会安排一辆推拉门的面包车作为匪徒的交通工具,档次从快要报废的长安面的到好几十万的丰田大霸王不等,歹徒就乘坐着它带着受害人逃逸。早年我不知道那种药物是什么,逢人就打听。后来不知谁告诉我说是乙醚,我就相信了,犯罪的种子从此在心中播下。后来到了中学上化学课,有机会接触到乙醚,恶念再次萌生并且发芽。我想办法把实验用乙醚倒出来一点带出实验室,捂了个同学进行测试——结果真令人失望,据我的被害人现场描述,除了味道比较奇怪,没有太大不适。
  
  由于有了这个一手试验材料作为基础,我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看到小报上描述“火车麻醉抢劫案”一类报道都是持怀疑态度——我没法想象有这么威猛的麻醉剂可以控制人的思维,使之丧失意识乖乖把钱交出来。
  
  一直到两年前的一次偶然机会,我从医学院的同学那里看到了一点点氯胺酮的麻醉效果,不由大为震惊,十余秒的起效时间,能够维持四十多分钟的昏迷,实在是杀人越货,抢劫诈骗的必备良药——不过罪犯们不要得意,国家药监局已于近期发文将氯胺酮由第二类精神药品上升为第一类,严加管制。因此,江湖上开始急需一种成本低,效果好,易操作的麻醉作案方式。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利用其本身机体保护功能的麻醉方式应运而生。罪犯通过使用厚报纸包好的硬质物体(比如砖头,木棍)敲击被害人脑部达到麻醉的效果,目前,这种方式已在全国各地流传开来,在夜路抢夺等方面发展势头平平——大概是各地警方加大打击“双抢”力度造成的。相比之下,美国的高科技犯罪就先进许多。据外刊报道,美国这两年出现了一种麻醉剂,可以随着受害人正常的生理活动在8小时内自然代谢出体外,不留下任何痕迹。受害人一觉醒来,任何证据都不会留下,警察基本没法。“你被强奸了,可是没有证据”——看来不留痕迹的超完美犯罪并非遥不可及。受害人也只好打落牙往肚里咽,“梦里花落知多少”了。




(刀枪是工具,我才是武器
   ——日常生活隐蔽武器)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向来不大重视兵器之利,所谓气功所至,飞花摘叶即可伤人。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出偶然,强调快速反映的江湖斗争——在历年起于酒吧舞厅的小规模突发江湖斗争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砖头之下的小混混兄弟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凑巧看过《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里潜伏在民宅,坐在屁股下面忍辱负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杀机毕露,给来犯之敌当头一击。
  
  而据我一位爱好日本漫画的朋友介绍,平日里携带的钥匙居然也可以夹在指缝中间充当临时手刺(手刺,兴起于西部开发时代赌徒随身携带的小型凶器,还有一个名字叫“掌剑”——PALM DAGGER)。对于他的这个建议,我曾经好奇试验过,结论是毕竟只是替代品,效果一般,人机工效差,钥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专业有非专业的好处,专业手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区都属于进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说话那里会来得非常麻烦。而纵观全球风云,没听说哪里禁钥匙的。
  
  手刺一类武器,走的是奇险路子,毕竟还属于旁门。相形之下,手电筒作为短棍使用,在效果,气势各方面都会很不错。90 年代初期,甄子丹自导自演过一部暴力影片《杀杀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两根电筒当短棍使,近战格斗,所向披靡。这和片中他曾经在美国混过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国警察就装备有STREAMLIGHT 生产的 SL-20X 型标准警用手电筒作为照明和打击的两用工具。
  
  不久之前,国内曾经出过一起案子。警察提着应急灯去查阅暂住证,遇上了两个逃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应急灯,在黑暗中双方陷入混战,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刺中一刀,后来不幸身亡。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如果这名警察手里拿的不是应急灯,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类的坚固电筒,哪怕是次一点的 MAG-LITE,甚至国产虎头大电筒,面对凶狠的歹徒,结局或许都会好很多。
  
  近代黑帮文学的开山之作《教父》里有一个曾经嫉恶如仇的警察,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用电筒狠狠敲打了一个无赖,因为下手太重,不但打坏了罪犯,也打坏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打进了小黑屋——这次致命的打击直接导致他后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沦为黑帮杀手。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作者的描述,当时这个警察用电筒打人时居然连电筒都打坏了,根据我的推测,当时他用的大概是MAG-LITE,打坏铝合金筒身那是需要很大力气的。而现在装备的STREAMLIGHT就基本不是打人可以打坏的了,高强度石英玻璃灯罩,高强度航空铝合金筒身,一旦拿在手里,给你的第一感觉不大可能是照明,用北京话说,那是——“死磕”。



(手枪篇)
在《无间道》出现很多年之前,梁朝伟还演过一次可怜的卧底,那是吴宇森的《辣手神探》。黄秋生一脸凶像在当时还没有进化成警官,披散着迪克牛仔式的大波浪在片中倒卖军火。当时这个十分嚣张的黑道老大再被警察包围,手下慌作一团时,曾经鼓励兄弟们说:“怕什么,警察扒了那身皮和我们一样――点三八――‘噼-咻 ’!”
  
  排除吴宇森导演一贯喜欢让演员挥霍子弹的因素(到了好莱坞之后还是死性不改),黄秋生大哥在当时鄙视香港警察所用的点三八是有充分理由的――左轮手枪能量消耗过大,威力也很差,和这批全副武装的悍匪交手实在是讨不到什么好。在我可怜的记忆里,那大概算是警察被打死最多的一部电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港产警匪片里的众多硬汉诸如周润发李修贤之类,即使是当了警察,在和人交手时也常常摸出一直 M1911,大黑星54之类开打。左轮手枪不仅看上去细小,而且打六颗就要换子弹,而对于银幕猛男来说,赶上科尔特转轮一颗一颗往外抠子弹壳实在是太猥琐了,远没有自动手枪单手换弹夹来得帅――我这么说不是没根据的,香港演员中玩枪玩的最帅的周润发到了后来基本就实现无手换弹夹了――双手子弹打完,空仓挂机,此时帅哥腾空跃起,按下弹夹扣,弹夹自动滑落,手下保镖龙五(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真正的老大,向华强)向上扔出两个弹夹,被发哥双枪向下一迎,顿时大姑娘骑瘦驴――严丝合缝,此时套筒复位,英雄继续射击之!
  
  当然,观众应该明白的是,以上镜头都是艺术的夸张。当年西部片里有个著名的说法:“法官就是柯尔特手枪,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而最后的判决永远是——有罪。”多么豪情盖天的说法啊,左轮手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有其强大生命力的。虽然港片里的S&W左轮看起来很纤巧,配不上威猛的警察,但是相比之下,我们这边使用的六4手枪也好不到那里去,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之后,只有中指和无名指能握住短短的握把――这时小拇指无事可干,有的同志会不自觉得翘起,于是就出现了兰花指射击的恶劣画面。
  
  更重要的是左轮手枪对瞎火的处理十分合理,只要再扣一次扳机,臭子就离开了火线,下一颗子弹又会上膛,这是自动手枪永远赶不上的。观众朋友也不要以为臭子永远是出现在电影里的,90年西安警方第二次抓捕悍匪魏震海时,魏犯用勃朗宁自动手枪顶着干警朱瑞华的眉心射击,幸好遇上一颗臭子,也幸好魏犯使用的不是左轮,朱瑞华死里逃生,顺势拿下了名动一时的魏震海。而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悲惨了,2003年7月7日的长春市北安路人质事件中,正是因为警方使用的五四式自动手枪在关键时刻出现了卡弹,再次拉套筒射击贻误了时机,导致歹徒狗急跳墙,连割带捅杀害了人质。如果当时警方使用的是左轮手枪,结局应该有可能会好些。



(五四篇)
二十年前,波及全国“二王”大追捕直到今天还让很多人记忆犹新。再说那二王兄弟,堪称建国以来第一悍匪,盗窃部队医院,首次作案即杀伤十余人,世纪末张君团伙亦远不能及;此后二人从沈阳流窜南下,乌蒙磅礴走泥丸流窜全国作案,打死打伤公安武警革命群众多人,十年后白宝山用上了81-1从北京流窜新疆也不能比;最凶残的是在最后被围捕时还负隅顽抗,打死军警二人,自90年代中期的田明建案件后,治安大为好转,便再没听说过如此悍匪。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次追捕,让很多老百姓听说了国产五四式手枪。当年二王兄弟出道的时候就有从部队偷出的三只五四,后来在武汉岱山检查站还打死一个人抢了一只五四,统共是四把。持枪外逃,危险性极大,引来全国通缉。最厉害的是衡阳一个女群众,拼命抢下了二王兄弟五颗手榴弹和一堆子弹,一时间传为佳话。
  
  再回头说那五四,乃是新中国成立后,仿造苏联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枪制造的。由于装备时间长,工艺不断进步,加之周围国家的仿制,导致有多个版本的出现。此枪的特点是穿透力强得不象话。江湖上曾经有个故事说某次出任务,在室内扣动扳机击发该枪,威力无比的51手枪弹打穿了一个人体后不屈不挠又在后边的人体上打了个透明的窟窿――还没完――然后撞在墙上发生反弹,跳弹又把一个倒霉蛋的头盖骨给掀开了。一箭三雕,可谓威力无穷,唯一遗憾的是,死伤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是自己人。
  
  虽然这个传说的结尾处情节让人联想起《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真实性无法证实,但五四手枪的穿透力是毫无疑问的。90年代初,五四手枪因为价格便宜量又足,被境外黑道分子大量使用。因为护板上有五角星标志,该枪在香港那边被黑社会兄弟们亲切地称为“大黑星”。使用该枪可以轻易地打穿警察所穿的防弹衣和他们喜欢躲避的警车车门,普通市民躲在砖墙邮筒之后亦难逃厄运。影片《辣手神探》就略带夸张地反映了这一状况。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作为警用手枪,五四的侵彻力有余(容易误伤群众),而停止作用(弹头在体内翻滚造成伤害,放到罪犯)不足,被后来的六.4式手枪逐渐取代。但是在中国民间众多地下造枪窝点的产品里,五四仍然是主打商品。有的土枪即使是在内部结构上都模仿的是六-4,但是外观仍然是五四的样子。原因一方面是五四容易加工,更重要的是五四远比六. 4看着威猛,而且比之勃朗宁大威力之流外国货更加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你要是拿个M9他或许以为你是用玩具吓唬他,没准会反抗,但是看见五四一定就老实了。


(知识分子篇)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行动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 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有个电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应这个事情的),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M1928A1 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没有,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 M1928打成蜂窝煤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加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藉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打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诡计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在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恶劣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睛过渡。但是值得说明的是这个教训并没有让苏联政府变得聪明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他们还是忽视了来自国内的声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声音。结果,三年后,就发生了著名的八一九。当然,那次运动不是知识分子造的反。真正运动起来,还得坦克上。


(盒子炮篇)
《高山下的花环》有一段说是说小战士”北京”炸敌人地堡的时候,火箭筒连续遇上了两颗臭弹,意外牺牲.这一细节后来被人说是整部电影中最让人难过的镜头. 我没看过电影只看过书,也同意这一说法.不久之前央视制作的系列片《电影故事》里讲了《林海雪原》的许多细节,其中提到了侦察英雄杨子荣后来牺牲的细节. 对比发现杨子荣和小”北京”的牺牲过程,也是十分相似的.
  
  话说当初杨子荣搜剿土匪郑三炮,带着手下几个战士摸到土匪藏身的屋子, 抬脚将板门踹开,用他的盒子炮一撩帘,把枪探进门去,大喊一声“不许动”.那时候的土匪比较凶悍,纷纷拉开枪栓要顽抗到底.杨子荣于是果断开枪, 谁知道盒子炮的撞针给冻住了,没能打响.这时候,土匪孟老三抓起七九式步枪(着个非正式称谓流传很广,其实是国内仿造的毛瑟98K)开枪打死了杨子荣.
  
  我还记得《高山下的花环》原书里交待的细节,当时导致意外发生的原因是小北京用的那几发臭弹正好是文革高潮时期的产品,其质量差得是不行不行的. 与之类似的是杨子荣当时使用的盒子炮.我一直觉得那把临阵掉链子误大事的破枪是假货.说起来,被大家称为”盒子炮”的毛瑟M1932冲锋手枪也是一代名器,为众多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在很多描述民初的电视剧里看见不论好汉还是土匪,基本都是人手一把盒子炮。另据史迪威日记记载,大军阀张宗昌收编了一支3000人的白俄步兵旅(十月革命后,不少白俄士兵跑到中国来混饭吃),斜挎盒子炮,身背大砍刀,凶猛剽悍得那是不行不行的.
  
  这个枪操作灵活,性能优良,杀伤力还大.《铁道游击队》里形容说:”掏出盒子炮来就是一梭火”,可见不是盖的. 在国共内战时期,所收缴的原版盒子炮,往往作为礼品逐级上送,其中也不乏送到总部和中央军委,供首长或警卫人员使用的。在西柏坡的时候,毛主席还曾风趣地说“我们走到哪里,老百姓一看都知道,因为我们背’盒子炮’的多“。但同时,这个枪也就出现了大量国内仿制,前有汉阳兵工厂一类的国有大型企业,后有河北,河南,四川一些乡镇企业甚至个人,大家都攒足了造假.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盒子炮遍地开花,有的还算是正经军工企业产品,有的就是民间人士自己用锉刀手工制作的,质量参差不齐.可以想见,后来杨子荣的牺牲和这种枪的版本原因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当初杨子荣手上的是那么一把正经的M1932冲锋手枪,十个郑三炮也给收拾了.
  
  正所谓:
  
  为国捐躯赴战场,
  丹心可并日争光。
  华车末破身先丧,
  可惜将军马不良.



(狙击手篇)
狙击手的故事历来是好莱坞烂片关注的题材,沉着,低调,凌厉,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整个战局顿时为之风云变色,狙击手这个职业的所有特点个个出彩,充分满足了观众们的好奇心理,导演们不关注简直就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但是实际中的狙击手却不一定有那么威风。吃苦受累不说,还不一定每枪都能消灭敌人,这一点是在电影中很少表现的,片子里的英雄们都是 ONE SHOT ONE KIL。我记得的唯一的一个例子是很早以前的一个个片子《豺狼的日子》,杀手绰号豺狼,思维缜密,手段残忍,猛男一个。花大价钱定做了一只特制长枪狙杀戴高乐(子弹还是灌了的水银炸子),最后差那么一点,功败垂成了。我很早就知道了戴高乐是好人,看到最后还是为豺狼兄弟惋惜不已。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惭愧自己立场不坚定,再后来不小心看了余秋雨老师的《霜冷长河》才知道当年的观众都是这种龌龊想法。
  
  现实中的狙击手,由于执行的是见不得光的特种任务,也收到对方的重点关照,不管任务能否完成,大都和豺狼一样没什么好结果。早年美军在太平洋岛屿上用 37mm反坦克炮装打特制的霰弹以肃清茂密的丛林顶冠,那时日军很多狙击手喜欢上树找掩护,全都被这么揍下来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我军有一个另类狙击手,是个投弹高手,扔出的手榴弹又准又远,连连在敌军头顶爆炸,越军最后是扛着一架火箭筒来对付他的,幸好我们这个战士枪法也不赖,后发先至,先一梭子子弹结果了对手,还顺利躲过了飞来的炮弹。
  
  除了这位人工小钢炮,当年在南疆还有更威猛的人物,传说中的 “老山第一杀手”,14军向小平,31发子弹,击毙30个敌人,唯一没死的那个被子弹打飞了半边脑壳,成了植物人。狙击手们号称是“一击必杀”,但是能做到向小平这个地步的还确实不多。后来流行的双狙小组战术,就是出于保险考虑,主射手打飞了副射手马上可以补上一枪。
  
  90年代初,海南著名黑社会刘进荣老大最威风的时候,被我军警伏击。参加战斗的有一杆79狙和一杆81,一场枪战打得昏天黑地。刘老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是惊奇地看见自己脚下的泥土左右崩溅(很显然这是81的手笔),直到被一颗跳弹打中手指才意识到有人在向自己射击,于是仓皇逃窜,后被击中小腿束手就擒。这个事情给双狙战术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两人一起失手怎么办。十年后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以色列在最近刺杀亚辛的行动中,用微型的光纤制导导弹代替了狙击步枪――看来狙击手要失业了。



(指头篇)
流氓史上最具偶像气质的小马哥曾经说过这么一句牛逼轰轰的话:“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这个话曾经红遍八十年代的大江南北,被我的很多同学模仿过,但是都没有我说得那么有感觉,因为没有几个人能有机会像我一样被枪指过头。
  
  话说我小学的时候和几个臭小子路过某大学的操场,赶上一帮大一的学生崽军训休息(俺是89年进的小学,大学军训好像

迷路C2 发表于 2005-3-12 23:56

仔细研究了下,下次去\旗*打劫的时候用的上

coffick 发表于 2006-5-19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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